关于2009-2010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作者:发布时间:2010-01-14浏览次数:796
各单位、部门:
我校2009-2010学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—2月27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如期放假,2月28日报到注册,3月1日正式上课;教师完成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存档等各项工作后,1月23日放假,2月28日正式上班;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管理、服务岗位的教职工1月23日开始轮休,2月27日正式上班。
二、各单位、部门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,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准备工作,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查和对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,确保出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;同时,要采取切实措施,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,妥善保管好学校财物。让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春节与寒假。
三、各单位、部门在假期中要安排好值班人员,确保所涉职能范围各项事务的办理,请将值班表及联系方式于1月18日前报校办。
四、各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,认真做好假期的有关保卫、保密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学校总值班每天值班结束后,做好值班记录。值班记录本于次日上午8:00在值班室内交接。
五、值班时间、联系方式:
1.学校总值班:上午8:00至次日8:00
值班电话:88222222(地点:19-3-101)
2.保卫值班:下午17:00至次日8:00(保卫部)
0:00-24:00(校卫队)
值班电话: 88222134、88222110
3.水电值班:上午8:00至次日8:00
值班电话:88222021
4.基础学院值班:上午8:00至次日8:00
值班电话:88357753(地点:专家楼102、104)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