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和学校实际,我校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元旦和第二学期节假日作如下安排:
1.元旦:2018年1月1日(周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,共3天。
2.清明节:4月5日(周四)至4月7日(周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周日)补4月6日(周五)的课程。
3.劳动节:4月29日(周日)至5月1日(周二)放假调休,4月28日(周六)补4月30日(周一)的课程。
4.端午节:6月18日(周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,共3天。
学校办公室
2017年12月12日